3月6日上午,县公安局在县城翠微广场举行新购警用电动巡逻车发放仪式,将25辆警用电动巡逻车发放至基层派出所和城区警务室。发放仪式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游显明主持。
发放仪式上,游显明介绍了购置电动巡逻车的背景及相关情况。他指出,为进一步推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,提升社会治安巡防能力,确保全国“两会”和党的“十九大”召开期间社会治安稳定,县公安局积极筹措资金117万余元,新购置了25辆警用电动巡逻车,以缓解各派出所和警务室执法执勤用车紧张的难题。电动巡逻车体积小、耗损低,操作简便,机动灵活,既可以在大街上巡逻,又能在小巷中和居民小区穿行,能有效提高辖区见警率和巡逻率,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。
发放仪式现场
针对电动巡逻车的使用和管理,游显明要求,一是要切实管理和维护好警用电动巡逻车,确保车辆性能良好,真正发挥警用电动巡逻车的效能,严禁公车私用。二是要制定巡逻方案、规划巡逻线路,充分发挥警用电动巡逻车机动灵活的特点,加大巡防力度,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。三是要以配发警用电动巡逻车为契机,加强队伍管理,提升队伍形象,做到着装规范、警容整洁,树立宁都公安良好形象。
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、部分派出所及民警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,梅江、长胜派出所负责人在发放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。
崭新的巡逻车成为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
仪式结束后,25辆新配发的警用电动巡逻车队沿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了集中治安巡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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